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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

索引号:sbxsfj -/2021-1231001 公文目录:财政预算决算 成文日期: 文章来源: 文  号: 发文日期:2021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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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

目录

第一部分双柏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12-1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12-2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 双柏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 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承担双柏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双柏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双柏县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4.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统筹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负责推进基层司法建设,指导、督促乡镇司法行政办公和业务场所建设。

6.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工作

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和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全领域,认真践行“四万三进”一线工作法,扎实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2.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深入开展。2020年6月2日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切实抓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坚定不移厉行法治,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双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力助推双柏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次启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上述法,推动《双柏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意见》有效落实,增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11月27日下午,13届县委第135次常委会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全县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出安排部署。

3.法治宣传教育纵深推进。扎实开展全县“七五”普法工作的总结验收,认真总结了“七五”规划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高质量地通过了楚雄州的总结验收工作,全县“七五”普法成果丰硕。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重点,一年来,全县共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135场次,邀请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治讲座77场次,张贴、印发各种法治宣传资料4万余份;利用“双柏法治在线”推送法治信息133期395条,相关部门组织网上法律知识竞赛20场次;“法治文化街”内容全面改版更新,“双语”普法在虎乡大地绽放,“法治宣传车”定期不定期穿梭在全县各乡镇村组、社区、街道及田间地头开展法制宣传,“12.4”宪法日宣传活动启动,公民的法治素养不断提升。

4.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发力。以“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助推平安双柏建设”为总抓手,进一步巩固发扬“枫桥经验”,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年来,全县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617件,调处617件,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606件,成功率达98.2%,协议涉及金额830.13万元。基层人民调解阵地建设有力加强,在妥甸镇康和社区和小村社区、大庄镇大庄社区和普岩社区、法脿镇法脿社区、独田乡独田社区、鄂嘉镇鄂嘉社区建设村(社区)基层人民调解室,进一步规范标识标牌及工作流程,推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化解各类信访矛盾问题。县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大麦地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地试点建设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845人,累计解矫757人,现在册矫正对象 88人。

5.保障和改善服务民生得到加强。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5件,其中民事案件25件、认罪认罚案件80件。狠抓公正办案质量,公证处共受理各类公证124件,出 证124件,免费为当事人起草合同(协议)40件,解答法律咨询服务450多人次。

6.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加强对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和代理工作的监管,建立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请示报告、接案审查、集体讨论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深入开展“两类人员”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坚决杜绝“两类人员”参与涉黑涉恶案件。

7.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召开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法治政府建设会议精神,制定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出台《双柏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施方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面开展,县级层面的目标任务已基本完成,正积极申报州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继续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法律顾问为单位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学习30多场次,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建议32条,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查修改文件26件,审查修改完善较大经济合同、招商引资合作协议60多件,参与处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8件次,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服务事项20多件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解答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30多人(次);“放管服”“六个一”便民行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10条措施等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有效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内设6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普法与法治宣传股、法制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股、人民参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政公办公室8个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公证处1个,下设妥甸、大庄、法脿等8个乡镇基层司法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无行政工勤编制),事业编制2人(无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无行政工勤人员),纯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收入合计788.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2.3万元,占总收入的99.28%;其他收入5.71万元,占总收入的0.72%。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减少2.99万元,减幅0.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7万元,减幅1.1%;其他收入增加5.71万元,增幅100%。

增减主要因素:

增加因素。是2018年年终绩效考核奖金在2020年年度发放,基本支出增加。

减少因素:一是2020年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县级资金调度困难,上级专项资金未拨付到位,较上年105.55万元减收64.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支出合计78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1.05万元,占总支出的94.2%;项目支出45.66万元,占总支出的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6.49万元,减幅0.8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5.61万元,增幅8.11% ;项目支减少62.1万元,减幅136%。

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8年年终绩效考核奖在2020年度发放,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因县级资金调度困难,上级专款未拨付到位,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62.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司法局机关、下属司法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1.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支55.6万元,增幅8.11%。主要原因是2018年绩效考核奖在2020年年度发放,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6.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5%。年人均人头经费支出21.1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5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为保障双柏县司法局机构、下属司法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6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1万元,减幅136%。主要原因分析是因县级资金调度困难,上级专款未拨付到位。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支付法律援助工作经费0.97万元,补助法律工作者30人。

2.支付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2.16万元,全面深入开展“两类人员”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杜绝“两类人员”参与涉黑涉恶案件。

3.支付少数民族妇女法律培训经费2万元,举办少数民族妇女法律知识班4场次,160人。

4.支付基层司法所规范化项目建设资金7.88万元,网络租赁费1.43万元,法制宣传经费3.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1.15万元,办公费2.4万元。完成了两个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保证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所需的办公、车辆运行、信息网络维护、差旅费等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5.支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缺口资金17.83万元。全面完总投资 45万元,建设展厅面积约160平方米的成双柏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2019年项目已全部完工投入使用,2020年支付缺口资金17.8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4%。与上年对比,减少8.7万元,减幅1.1%。

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年终绩效考核奖在2020年度发放,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20年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县级资金调度困难,上级专款未拨付到位,项目支出较上年减支62.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601.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94%。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支付法律援助、扫黑除恶、少数民族妇女法律宣传培训、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法制宣传、网络租赁、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办公、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缺口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6%。全部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类)支出36.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全部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全部用于缴纳在职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3万元,支出决算为3.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数与决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1.3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33万元,决算为2.07万元,完成预算的62.16%。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46万元,大于预算数0.1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因县级资金调度困难,上级专款未拨付到位,在县级预算中开支1.39万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3.46万元,较上年减少6.06万元,下降63.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情况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9万元,较上年减少6.89万元,下降83.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7万元,较上年增加0.84万元,增长68%。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大额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在上级补助的专项资金中列支;二是2020年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县级资金调度困难,上级专项资金未拨付到位,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垫支,未形成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万元,占40.2%;公务接待费支出2.07万元,占5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个数及人次,情况与上年一致。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情况与上年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9万元,较上年8.29万元减少6.9万元,下降83.23%。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法律宣传、司法调解、脱贫攻坚下乡、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较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县级资金调度困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拨付到位,大部分费用属于垫支,未形成支出。

3.公务接待费2.0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7万元,全部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共安排26批次,接待人次259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单位检查、指导法律宣传、司法调解、法治政府建发生的接待支出。较上年相比,增支0.84万元,增加6批次25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销上年度垫付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49万元,与上年60.33万元对比,减少5.84万元,减幅9.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大额支出在上级专项资金中列支和为保证聘用人员工资足额发放压减公务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用于办公费8.32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0.71万元,邮电费1.21万元,差旅费6.30万元,会议费0.54万元,公务接待费2.07万元,劳务费2.92万元,委托业务费0.04万元,工会经费4.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4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双柏县司法局部门资产总额820.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55万元,固定资产811.84万元,无形资产1.9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77万元,流动资产增加3.5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2项,账面原值23.2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20.37

6.55

811.84

551.74

40.33

0

219.77

0

0

1.98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 房屋构筑物+车辆+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

3.报填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双柏县司法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6万元,全部用于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三)部门决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支情况。部门决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决算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

二、支出科目

(一)项目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参公管理)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由财政预算安排、上级单位直接补助或其他非财政资金形成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双柏县司法局

2021年9月25日

监督索引号53232200131501111



双柏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0925093828616.xls